为“大树进城”降温:实行准入制的四大核心理由
近期,国家林业局下发《关于切实加强和严格规范树木采挖移植管理的通知》,明确要求各地加强对大树的保护。这无疑证实了一个不争的事实:大树已成为一种稀缺资源。然而,在城市建设的浪潮中,为了追求即时的绿化效果,大量移植甚至盗挖大树、古树的“大树进城”现象屡禁不止,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和生态破坏。为此,我们迫切需要对“大树进城”实行准入制,为其“降温”。
理由一:响应反奢侈之风的号召
党的十八大后,中央提出“八项规定”,明确反对奢侈浪费。同理,城市绿化并非只有栽植大树一条路。现代城市绿化已进入立体化时代,强调乔木、灌木、草本和藤本植物的科学搭配。一味追求高价大树,不仅形式单调、观念落后,更是一种变相的奢侈之风。城市建设者应转变思路,让各类植物在城市绿化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。
理由二:杜绝资源与资金的巨大浪费
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,要求我们在一切建设活动中厉行节约。“大树进城”恰恰是高耗费的典型。一株胸径30厘米以上的大树,价值动辄数万甚至数十万元,其带来的绿化面积却不足20平方米。用同等价格,可以绿化数百平方米的草坪,或购置上百株树苗。从长远的生态效益来看,大树的“立竿见影”远不如小树和草坪来得实在。
理由三:保护原生地脆弱的生态系统
党的十八大强调要保护自然、顺应自然。每一株大树,尤其是古树,都是其所在地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。一株生长了50年、胸径30厘米的大树,其根系群落可覆盖三五十平方米,对当地水土保持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。一旦大树被移走,留下的不仅是一个难以迅速恢复的“生态伤疤”,更会破坏庇护于其下的动植物的生存环境,造成不可逆的生态损失。
理由四:保护日益稀缺的大树资源
不可否认,市场上流通的大树,绝大多数来源于野外采挖或从农村收购。由于树木对生长环境的高度敏感性,以及部分经营者缺乏专业技术、不遵循自然规律的野蛮操作,大树在采挖、运输和栽植过程中的死亡率极高。这种“人挪活,树挪死”的现象,是对生长周期漫长、已然稀缺的大树资源的极大挥霍。
政策建议:从源头加强监管
鉴于以上理由,对“大树进城”实行准入制势在必行。建议相关部门:
- 规划先行:城建、园林和林业部门应联合制定大树进城的年度、区域、种类和规格规划,实行有序、合理、适度的准入制度。
- 严打违法采挖:加大对采挖野生大树、古树名木的打击力度,加强对农村大树买卖的监管。
- 整顿经营市场:对苗木经营户进行技术和政策培训,实行资格认证和经营许可。建立大树进出台账,实现全过程监控,从源头遏制违法行为,切实保护珍贵的大树资源。